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新政,明确自然人销售持有满 2 年的住房,可享受相关税收减免优惠;对于持有时间不足 2 年的住房,需按 3% 的税率全额缴纳相应税款。根据新政具体规定,非个体工商户性质的自然人转让持有时间超过 2 年的住宅类房产,可享受免征相关税款的优惠政策;对于持有时间不足 2 年的房产发生交易转让的,仍需按照 3% 的税率标准全额缴纳相关税款。此次税收政策调整,将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费成本,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影响。
该新政定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,原有相关配套税收规定将同步予以废止。此次住房交易税收政策调整并非即时生效实施,而是设置了明确的政策过渡期,新政将于 2026 年正式落地施行。需特别说明的是,在新政实施前已完成住房交易,但尚未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,若符合新政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,可按要求享受相应减免政策。
从新政具体条款细节分析来看,此次税收政策调整的受益主体主要为普通住宅的交易双方。对于短期持有房产并进行交易转让的行为,仍延续原有征税标准执行,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抑制投机性购房行为的作用;而对于长期持有住宅房产的交易者,新政给予了明确的税收优惠,这一举措有利于促进二手房市场的合理流通与健康发展。近期,国家财政与税务主管部门联合出台的这一住房交易相关税收新政,已引发市场各界广泛关注与热议。
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 号)文件中相关对应条款,将在新政正式实施后同步停止执行,其中附件 3《营业税改征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》中的第五条相关条款也包含在内。此次住房交易税收政策的重大调整,预计将对未来数年内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整体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。